{{ $t('FEZ002') }} 衛生組|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5808586號函辦理。
二、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附帶決議:「各 級學校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 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1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 為增加學校教職員生對愛滋病的正確認識,請學校積極辦 理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相關課程、講座或活動,以符 規定。
三、辦理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宣導時,請參考衛生福利部 愛滋防治教育訓練前後測題庫之核心題目5題進行前後測評 量,以瞭解宣導成效,題庫內其餘參考題目則由學校依教育訓練對象之性質自行評估選擇運用,並建議以至多10題 為原則。前項評量結果,請納入學校健康促進執行成果報 告。
四、檢附衛生福利部愛滋防治教育訓練前後測題庫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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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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