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組|
一、實施對象:臺北市國小、國中、高中職對寵物文創商品設計有興趣之學生
二、作品規格
1.不限定作品呈現方式,需以包含貓或狗之動物形象,另不可有不雅字眼及圖樣。
請完整填寫報名表之基本資料,並請為所設計之作品內容填上一個設計主題名稱,設計主題名稱字數10字以內為限,以能清楚表達設計意涵為佳。
投稿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每人限投稿一次,違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資料不實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投稿者即視同接受本活動以上各項規定。
三、交件方式
1.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8日(星期三)止。
2.收件地點: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務處(校外作品) /廣設科(校內作品),逾期不受理。
3.交件方式:請將作品以親送方式辦理。
4.取件日期
(1)未獲獎作品:請各校派專人於114年6月25日至114年6月27日親自至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務處取回。
(2)獲獎作品(特優、優等、佳作):請各校派專人於114年9月26日至114年9月30日親自至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務處取回。
四、評審方式
1.評審標準:創意50%、美觀25%、功能性25%。
2.由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聘請校內廣設科二位師長、校外二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各組擇優入選共20名,特優1件,優等9件,佳作10件(依作品水準調整獎勵名額),各獎項視報名件數及評審結果得從缺處理。
各組錄取優等及佳作名額如下:
(一)國小組:選出優等3名、佳作1-3名。
(二)國中組:選出優等3名、佳作1-3名。
(三)高中職組:選出優等3名、佳作1-4名。
(四)特優1件,並由本局提供經費協助將其設計作品商品化並於本校網路平台「夢想市集」販售。
3.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增減錄取名額,減額部份得列「從缺」;增額部份得列「佳作」。
4.評選時間:114年6月9日,評選出20件作品。
5.比賽結果於114年6月24日揭曉,於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五、獎勵:擇優錄取特優、優等、佳作等,共20名【特優1件,優等9件,佳作10件(依作品水準調整獎勵名額),各獎項視報名件數及評審結果得從缺處理。】
1.特優:學生2,000元禮券、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1幀,指導老師敘小功一次
2.優等: 學生1,000元禮券、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1幀,指導老師敘嘉獎二次。
3.佳作:學生500元禮券、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各1幀,指導老師敘嘉獎一次。
六、附則
1.參賽作品需為學生本人之創作,如屬臨摹、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2.所有得獎作品,版權為主(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有權修改,並使用於相關活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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