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HHBCX208
{{ $t('FEZ002') }} 體育組|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110年8月27日北市教體字第110376174號函辦理。
二、目的:為倡導學校運動風氣,推展溜冰運動,提升溜冰運動水準。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
五、參賽組別
國小男生中年級組 國小男生高年級組
國小女生中年級組 國小女生高年級組
國中男生組 國中女生組
高中男生組 高中女生組
教師男生組 教師女生組
七、年齡規定
(一)國小中年級組:四年級以下-民國100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二)國小高年組:五、六年級-民國98年9月1日以後出生至96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
(三)國中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四)高中組:民國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八、參賽資格
(一)學籍規定
1. 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 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3. 參賽者應具有就讀學校連續1年以上之學籍者(109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於109學年度係因諭令停招或解散或心悸讀新設學校之學生則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二)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學以下已所屬各縣市政府公佈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
(三)教職員組組別規定: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編制內之現職教職員工,專任運動教練及經教評會甄選聘期三個月以上之教師。
九、實施日期、地點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4月11 日(一)17時止。
(二)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古亭國小網站http://www.gtes.tp.edu.tw)。
報名問題請聯絡:0920254011 林玉些老師,E-mail(qiangcf@gmail.com)或yuhsieh@tp.edu.tw。
2. 請將報名表在線上直接列印,印出完畢確認資料無誤,並經核章後,請於111年4月14日(星期四)下午05:00寄或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學務處范國興組長,方完成報名作業。電話2363-9795轉825、傳真2364-6465、連絡箱26。
3. 各校網路線上報名帳號及密碼,即各校代號。該帳號及密碼僅適用登入及編修列印該校之隊職員與選手報名資料。
(三)抽籤暨領隊會議:1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臺北市大安區古亭
國民小學(明德樓二樓校史室)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不另行通知〉
(四)裁判會議:1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11:00,臺北市大安區古亭國民小學(明德樓
二樓校史室)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01號。〈不另行通知〉
(五) 比賽日期:
1. 競速〈國小組〉、速度過樁〈小學組〉: 111年5月4日(三)臺北市立迎風河濱公園溜冰場。
2. 花式溜冰〈中小學〉:111年5月5日(四)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五樓)。
3. 花式溜冰〈中小學〉:111年5月6日(五)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五樓)。
十.實施項目組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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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項目 |
教師 男 |
教師 女 |
高中 男生組 |
高中 女生組 |
國中 男生組 |
國中 女生組 |
國小 男生組 |
國小 女生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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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 |
高年 |
中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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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速 及 速度 過樁 |
200公尺計時賽-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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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計時賽-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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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尺計時賽-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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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D公尺爭先賽-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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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公尺爭先賽-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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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公尺計點賽-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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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2000公尺美式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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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隊 |
一校一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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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個人計分淘汰賽-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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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公尺個人淘汰賽-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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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3000公尺美式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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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3000公尺美式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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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溜雙足S形-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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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溜單足S形-甲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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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式 |
規定圖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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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排自由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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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排自由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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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冰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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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花式四人組〈男女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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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二隊 |
一校二隊 |
一校二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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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花式(sh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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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隊 |
一校一隊 |
一校一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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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代表該組該項目辦理﹕「/」代表該組該項目不辦理。
十一、評比規則
(一)依據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頒布之最新規則判定之。
(二)若有未明訂之事宜,將由裁判長召開會議決定之。
十二、參加單位:每一比賽項目,每校限報3人,
1. 國小競速、速樁組:每人限報1項,如不確實或多報則取消該員比賽資格,中年級組以三、四年級選手參賽為主,一、二年級選手經由教練評估能力許可,亦可參加中年級組,一、二年級參賽選手如未獲獎,將頒發完賽證明,甲、乙組不得同時報名,如未依照上述規則報名則取消該員比賽資格。
2. 團體項目(團體花式、接力項目)每校限報一隊,團體花式四人組每校限報兩隊,不得越或降年級報名(一、二年級可以參加中年級組)。
十三、獎勵
(一)個人獎:各項比賽前六名頒發獎狀。
(二)團體獎
1. 競速溜冰:國小男女混合總成績取前6名頒發獎狀,1-4名頒發錦旗,國、高中男女混合總成績取前4名頒發獎狀及錦旗1面。
2.花式溜冰:國中、國小男女混合總成績取前6名頒發獎狀,1-4名頒發錦旗。
3.計分方式:每項名次按7、5、4、3、2、1計分,惟大型團體花式、競速接力賽分數加倍。累積總分列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如遇總分相等,以該組所得第一名多寡定,如第一名數量相等,將依序評比第二名、第三名,依此類推。
4.各項報名未達6隊〈名〉時,每項名次計分依序遞減1分。
5.1000公尺、接力賽破大會成績記錄者,頒發獎狀乙張。
6.200公尺、400公尺計時賽乙組及速度過樁項目與教師組不列入總成績計算。
(三)請各校逕依下列原則辦理敘獎事宜
1. 各組四隊以上參賽之優勝學校敘獎額度依「臺北市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參加全市性比賽獲第一名者,指導教師或教練嘉獎2次1人,領隊、管理各嘉獎1次;第二名,領隊、管理、指導或教練各嘉獎1次;第三名,指導或教練嘉獎1次1人。」辦理。
2. 比賽各類組別參賽隊伍未滿四隊者擬酌予降低敘獎額度,其原則如下:三隊參賽者第一名比照第二名、第二名比照第三名;兩隊參賽者第一名比照第三名。
3. 為鼓勵各校積極組隊參與比賽,凡各報名參賽且實際出賽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或教練,擬核予嘉獎1次1人(不同組仍以敘獎1次為原則)。
4. 優勝學校敘獎人員以不重複敘獎為原則,若指導教師、教練或相關承辦人為同一人時,則擇其最優乙項敘獎。
5. 參加教師組比賽之敘獎額度依教育局92年6月23日北市教七字第09234984800號函:「獲教師組第1、2、3名者領隊、指導教師、或教練、管理及參加人員每人核予嘉獎1次,惟每位教師於同一學年度參加各項師生盃教職員組比賽,以敘獎乙次為原則」辦理。
(四)參與競賽之團體組第一名、第二名的學校校長與教師組優勝前3名的校長敘獎,由承辦學校建檔統一以郵件傳送給承辦人,再由本局另案發布。另有關承辦、協辦學校校長之敘獎,直接由本局另案發布;惟教職員部分請現職機關自行核定辦理敘獎相關事宜。
十四、注意事項
(一)選手請準備在學證明或數位學生證以備檢驗。
(二)如有抗議須於當項比賽結束後15分鐘內由領隊告知裁判長,並於30分鐘內繳交申訴書及參仟元保證金,由裁判委員會議決,抗議成立,保證金發還,抗議不成立。保證金沒收作為大會獎品用,審判委員之判定為最終判定,任何人不得再提出異議。
(三)團體項目未下場比賽者須著比賽服裝及溜冰鞋參加檢錄才可受獎。
(四)各單位請務必派員參加領隊會議,若無法出席,則由承辦人員代為抽籤,並遵守領隊會議議決之事項,不得異議。
(五)競速及速度過樁項目注意事項:
1. 出賽時一律戴安全帽、護膝、護肘、護掌,否則不得出賽。(安全護具自備)。
2. 比賽當天若因天候或其他因素不利於比賽進行將由承辦學校決定是否如期舉行。(並於前一日5月3日(二)15:30由報名系統網站發佈)延期日期為5月9日〈一〉。
3. 號碼布每位報名選手有1張,競速選手請貼在帽子上左側,速度過樁選手請貼於安全帽後方。
4. 競速項目接力賽選手服裝之上衣樣式、顏色均須一致,否則不得出賽。
5. 競速項目溜冰鞋開放使用(傳統並排與直排溜冰鞋可自由選擇)。
6. 競速項目200公尺、400公尺〈乙組〉使用直排輪限高筒塑膠鞋身,輪子直徑需在80mm以下(固定式鋁合金底座,不可用ㄧ般六角工具拆卸,需以鉚釘固定底座)。
7. 國小組〈甲組〉輪子直徑不得超過100mm。
8. 速度過樁項目注意事項:
(1) 比賽為二回合計時賽,二輪成績擇優排名。
(2) 速度過樁每踢倒、漏過一個角標加比賽0.2秒,失誤超過四個,則該次比賽失格。
(3) 前溜單足S形在抵達終點前任何地方浮足落地則該次比賽失格。
(4) 前溜雙足S形在抵達終點需以雙足方式通過,若有抬起通過終點線,則該次比賽失格。
(5) 起跑線與輔助線為200x40cm的起跑框,選手至少要有一隻腳完全在這個區域內。
(6) 不可碰觸前後線,在預賽時,選手的溜冰鞋的第一個動作一定要切過起跑線。
(7) 起跑指令為「各就各位」、「預備」、「嗶」(槍)聲。聞預備聲時選手須保持靜止。
(8) 乙組使用直排輪限高筒塑膠鞋身,四輪底座,輪子直徑需在80mm以下,甲組器材不限。
(六) 花式項目注意事項
1. 花式項目
(1) 規定圖形直徑為6公尺,套形直徑為2公尺40公分。
(2) 個人自由型、團體花式四人組、大型團體花式音樂請於報名時上傳,檔案類型為mp3.。
2. 規定圖型:國小中年級組:第一組:3號、11號;第二組:4號、10號
國小高年級組:第一組:12號、15號;第二組:13號、14號
國中組、高中組:第一組:16號、19號;第二組:17號、18號
3. 並排花式自由型:國小中年級組2分15秒(正負5秒)一組步伐,旋轉動作不限,跳躍限Axel以下;國小高年級組3分鐘(正負10秒)一組步伐,旋轉動作不限,跳躍限2圈以下、國中組3分30秒(正負10秒) ,跳躍男生8個女生7個,2至3個旋轉,30秒以內步伐。
高中男生組4分30秒(正負10秒);女生組4分15秒至30秒,跳躍男生9個女生8個,2至3個旋轉,40秒以內步伐,藝術步伐。
4. 冰舞:國小中年級組CITY BLUES,國小高年級組SKATER MARCH,國中組ROLLER SAMBA,高中組自由冰舞。音樂播放將採三首輪放。
5. 直排花式自由型:國小組3分鐘(正負10秒)。國中組3分30秒(正負10秒)。
6. 團體花式(show):比賽人數:6~30人,音樂使用時間4~5分鐘(正負10秒)。
7. 團體花式四人組:比賽人數:4人,候補1人,音樂使用時間2分30秒至3分鐘(正負10秒)。
8. 音樂上傳截止日期為111年 4月 12日(二)。
(七)本賽事進行中將隨時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配合相關防疫規定。
十五、附則
1. 參賽學校應指定公私立綜合醫院檢查,確認身體狀況可參加劇烈運動者(證明書、選手個人切結書留存學校備查)方可報名參加。
十六、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
十七、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
臺北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教育盃溜冰錦標賽競賽事項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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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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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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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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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時間 |
年 月 日 時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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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訴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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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發生 |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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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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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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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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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或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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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長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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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管理委員會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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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管理委員會召集人 (簽名)
註: 一、凡未按各項規定辦理之申訴,概不受理。
二、單位領隊簽名權,可按競賽規程有關規定,由領隊本人簽名或教練簽名辦理。
臺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教育盃溜冰錦標賽
運動員須知
一、參加比賽選手不限制使用何種輪式器材(傳統並排溜冰鞋或直輪式溜冰鞋)。
二、競速選手比賽務必穿戴所有護具包括:安全帽、護膝、護肘、護掌。未戴齊護具選手,會因安全上的理由而無法參加比賽。
三、比賽通則
(一)花式項目:中年級動作內容:
(1) 跳躍限一圈含Axel艾克索跳躍
(2) 旋轉(限C級或C級以下)
(3) 斜對角連接步
1.自由型:由各校上傳音樂播放,請各校教練比賽當日務必攜帶備份(隨身碟存MP3格式)。
2.規定圖形:1.2.3.4.8.9.10.11.12.13直徑為6公尺,14.套形直徑為2公尺40公分。
3.團體花式(show):允許有歌唱的音樂,舞曲必須在音樂開始後十秒內動作,可使用道具融入節目,溜冰器材不限。
4.評分準則:依據國際溜冰總會下列所述之評分系統計算所有花式溜冰比賽之得分。此數為表示競競賽者之能力。額外增加小數點由0.1至0.9,可進一步分別出比賽者之差異。
0.0沒有溜冰5.0-5.9普通
0.1-0.9極度差6.0-6.9尚可
1.0-1.9非常差7.0-7.9良好
2.0-2.9差強人意8.0-8.9非常好
3.0-3.9有瑕疵9.0-9.9優秀
4.0-4.9很普通10完美
(二)競速項目
1. 與賽選手嚴格禁止接受任何形式的協助,除了溜冰鞋損壞時修復之用的必須品。
2. 選手應依照最短的假想直線抵達終點,不得繞圈或溜到兩側。
3. 在彎道,只能由前方選手的右側超越。除非前方選手與邊線之間有足夠的空間可以通過,若是由左側通過會導致其他選手的困擾時,不應發生。
4. 任何選手不得故意推撞另一位選手,或是切入他的前方。選手讓自己被推或拖著走,阻礙或幫助任何選手亦被禁止。
5. 比賽中被超越一圈的選手不得阻礙他的對手通過,也不得協助任何人去阻礙他們,裁判有權淘汰被超圈之選手。
6. 與賽的選手不得以溜冰鞋故意觸及比賽跑道以外的地區。
7. 任何溜冰鞋發生的損壞時,選手可以自行修復,在修復時應注意不得妨礙比賽的正常進行,只能接受從外送進來的必需零件或工具。
8. 選手跌倒時,若是本人覺得能繼續比賽,必須自己站起來,不得接受第三者幫助,否則將被取消資格。
9. 不遵守上述規則的選手,得取消其全部比賽之資格。
10. 所有選手都應公平,誠摯的參加比賽,那些表示相反態度或明顯不符合要求標準的選手,則可取消其比賽資格。
11. 任何結束比賽的選手,必須立即至終點向記錄裁判員報到,以便決定排名。
(三)注意事項
1. 競速選手之號碼布,貼於安全帽左側。
2. 各項比賽選手就位、預備、再起跑,鳴槍前不得起跑。有起跑之行為同一選手違規兩次取消比賽資格。
3. 比賽進行中嚴禁兩個選手肩並肩所造成之故意防礙其後面選手的阻擋行為,或互相拉扯、推擠、曲線之滑行,選手將取消比賽資格。
4. 比賽會場彎道區大會所擺設的角標,在比賽進行中嚴禁比賽選手碰撞,違者,取消資格並判出場,但若被他人推撞致觸及角標,則視當時情形,由裁判決定之。
5. 以裁判搖鈴,做為最後一圈訊號。
6. 接力賽、團體接力每位選手必須服裝之上衣式樣、顏色均須一致,每圈棒順序循環換棒,接棒選手開放彎道起步,接棒進行中一律要有碰觸的動作而且碰觸的動作完成,必須在接力界線前完成,若越界線為犯規現場淘汰該隊比賽。
7.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均按中華民國溜冰協會,最新之競賽規則規訂施行。
8. 競速項目溜冰鞋開放使用(傳統並排與直排溜冰鞋可自由選擇)。
臺北市110學年度中小學教育盃溜冰錦標賽
競速場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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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D公尺起溜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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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公尺起溜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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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時賽 200公尺 1 圈 爭先賽500+D公尺 2 1/2圈 淘汰賽10000公尺 50 圈 計分淘汰賽10000公尺 50 圈 500+D公尺終點 1000公尺起溜點、終點 2000公尺起溜點、終點 3000公尺起溜點、終點 10000公尺淘汰賽 起溜點、終點 10000公尺計分淘汰賽 起溜點、終點 接力區終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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