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YIWVV177
{{ $t('FEZ002') }} 訓育組|
【轉知】臺北市五項藝術110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如附件
★美術作品及資料學校初審 收件截止日 (確認不修正簽名繳回):
09月22日(三)12:00止 逾期不受理,以利學校審核及跑核章!
並請自行審核作品是否比賽規格!
☆五項美術比賽校內收件流程:
1.請家長在作品背面用鉛筆註明【班級/座號/姓名/題目名稱/參賽組別】
2.因有送件數量有規定,故校內進行初審,未入選之作品,會通知領回。
3.選出之作品,學校統一協助報名並印製正式報名表(右上左下)。
4.選出之作品,學校請【參賽學生】及【學校校內指導老師】親簽。
5.學校統一將作品送件至比賽收件單位。
☆各校參賽作品件數
(一)國小組每校應選繪畫類(包括西畫)、書法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各類組作品每校各1至5件。
(二)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1人,指導教師亦為1人,每人至多參加2類。
☆補充事項:
一、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二、 參賽作品組別、類別、規格及材質等項目,如有未按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三、 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
☆請自行審核【參賽作品規格】是否符合比賽規格(大小、高度、厚度等),若因作品不符合規格而影響參賽權益,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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