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YIWVV177
{{ $t('FEZ002') }} 訓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82032號及臺 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20日北市教特字第1093075707號 函辦理。
二、臺北市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參加全國決賽遞補申請事 宜,請務必確實轉知貴校參賽之個人、領隊、指導老師及 相關承辦人員,以維護參賽權益。
三、本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取得本市代表資格之團體及個人, 若因故無法參加全國決賽,應於109年11月9日(星期一)前 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並副知本校(仁愛國中)。本 校依實施計畫拾壹之錄取名額及遞補資格規定辦理遞補。
四、本校辦理遞補申請及全國賽報名事宜期程說明如下:
(一)遞補申請期程: 1、符合遞補條件之參賽者,請於109年11月6日(星期五)
起至11月12日(星期四)前,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 屬網站提出遞補申請,逾時不予受理(臺北市五項藝術 比賽專屬網站: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
2、109年11月19日(星期四)於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 站公告遞補結果。取得遞補本市代表權資格者,應依 「臺北市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第玖、報 名規定:四、代表本市參加決賽(三)之規定辦理報 名。(二)全國賽報名期程: 1、取得本市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者及逕行全國賽之團 體及個人,均依下列期程及方式辦理報名。 2、請於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起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之全國賽決賽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 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default.asp連結 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逐一輸入資料(輸入不完 整者無法報名)並請列印書面報名表一份。
3、書面報名表送交就讀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 院蓋章戳),並統一由就讀學校於109年12月4日(星期 五)前免備文親送或郵寄本校(10687臺北市大安區仁愛 路四段130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 賽報名表」,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
4、所送之報名表由本校彙整後送局,再統一由局端將書 面報名表寄(送)達全國大會。
五、請參賽者參照「臺北市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並切實掌握辦理期程,逾期者將無法報名全國決賽。若有 未盡事宜,請洽仁愛國中輔導室,電話:2325-5823 轉 1105、5214;02-23250428(趙絲涵音樂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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