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IIKTU203
{{ $t('FEZ002') }}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46261號函及 本市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110年8月7日(星期六)舉行,於即日起至同 年5月7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敬請轉知 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社區 大學師生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 生免繳報名費。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0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s://blgjts.moe. 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 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 edu.tw。
五、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學校踴躍協助學 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考試專屬設計的 野餐墊(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 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0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 單,並於110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另團報人數超過30人 時,教育部將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 權責提供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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