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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
105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社團班(動態)開放有意願之教師 申請已經開始囉!
一、 依照要點所稱課外社團,指以課外時間實施團體性、系統性的活動課程,由專業師資指導,定期訓練或研習,且必須參與展演或競賽之學習團體。
二、 課外社團包括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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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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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 育 類 |
游泳、桌球、網球、棒球、體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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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空手道、國術、柔道、足球、圍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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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巧固球、排球、手球、羽毛球、芭蕾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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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體育、拔河、直排輪、溜冰、一般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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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樂 類 |
管樂、弦樂、國樂、節奏樂、口琴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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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笛合唱、樂儀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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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演 藝 術 類 |
布袋戲、歌仔戲、越劇、國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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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戲劇、兒童戲劇、皮影戲、說唱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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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課外社團之師資應優先遴聘校內具有專長之教師擔任。
如需外聘師資,應具備下列條件之ㄧ:
(一)具有專長之合格教師。
(二)未具教師資格,但有相關才藝素養,並持有下列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2.曾獲選為直轄市或縣(市)級以上相關才藝之代表隊一年以上資歷者;或曾參加直轄市或縣(市)主辦之相關才藝公開表演、展示、競賽者。
3.曾獲得國家級、直轄市或縣(市)級,公開辦理之能力檢定、檢核或鑑別證書者。
◎前項第二款所稱學經歷,以經政府機關合法立案之學校、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所頒發之證書、證照或相關證明文件為限。未具備前項學經歷而有特殊專長或才藝者,應報本局核准後聘任之。
四、 歡迎有興趣的老師下載申請表(如附件)後,依期限105年11月25日(五)前繳交(逾時不受理)至本校訓育組-林老師(有問題可電洽02-2657 4158轉323 cuteben1013@gmail.com )。
五、 由於可使用場地及教室有限,若同日申請班別過多,將依審核結果通知老師開班,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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