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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
◎美術比賽由於各校至多只能至多5件,故請有興趣參加的同學,請帶著作品至活動中心美勞教室找美術老師,進行校內初選後,前五名作品可代表學校參加美術比賽。
◎美術比賽初選:
一、 填妥班級參賽名冊(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附件1)、比賽作品說明卡(美術比賽實施要點附件2),連同參賽作品ㄧ同繳交至活動中心美勞教室找美術老師。
二、 初選收件地點:請美術班老師代為收件,學務處訓育組負責網路報名與列印作品說明卡與後續報名事宜。(參賽作品件數限制:各類類組不得超過5件)。
◎補充事項:
一、 參賽作品需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摩、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二、 參賽作品組別、類別、規格及材質等項目,如有未按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計畫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格。
三、 作者請加強作品之固定與保護,以免運送過程中作品受損影響比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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