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YHCYI179
{{ $t('FEZ002') }} 輔導主任|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08798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三、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沈秀珊小姐,聯絡電話:05-2263400轉2430。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