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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麗山最新消息

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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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依據第四點第二項規定:

課程教學應採用教育部審定之教材或學校各領域教學研究會核定之教材或教師自行研發之教材,不宜採用更不得推銷坊間出版為應付升學考試之各種參考書及測驗卷」,基於教學正常化,且參考書並非正式教材,亦非學生必備之學習用品,教師不得要求全班學生統一購買參考書或測驗卷,更不得以參考書作為教學內容。

教師不得於校內從事不當補習,或於校外補習班兼課或不當補習。

 

請老師們注意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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